第九章构建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支撑体系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根本目的。要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培育壮大人才队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一、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素质教育,更加注重教育普惠性,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依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整合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全面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各级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建立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贫困学生制度,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生辍学率,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培养层次,建设好一批职业院校及区域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从业前职业培训、在岗培训、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事业,推动终身教育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把握发展节奏,适度扩大规模,重在提高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加大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与战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增强高等教育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人才保障作用。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大力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拓展办学空间。
重视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积极推进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向幼儿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整合优化幼儿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
二、强化人才保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做好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工作,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政策配套、机制灵活、环境宽松、人尽其才的人才聚集区。重视各类人才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努力造就一大批优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物。围绕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11工程"、各学科人才培养"155专家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促进项目落地和人才集聚。实施人才市场"1211"工程,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市场化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继续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站点,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加大引进海外智力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基层、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或服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努力形成广纳群贤、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使人的才华有展示舞台、人的创造有实现空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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