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儿30余年入狱3年8个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12-20 编辑:林洪熙
46岁的原告不久前在涉及到另一宗勒索案时向警方透露了自己和父亲的关系,于是被告以涉及500宗强奸罪被检方起诉。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认为,这是一起时间长、后果严重的性侵罪行,要求对其判刑14年。不过,检方承认没有找到有说服力的证据和证人。 阿尔道夫在被捕后虽然承认自己和亲生女儿有性关系,但指认发生关系皆在女儿认可的情况下,因而否决暴力强奸罪名,并申述在与其女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女儿已16岁以上,从而不属于未成年人。 法庭的判决说,在父亲和女儿之间形成了一种经过双方认可的性关系,这种父女关系虽无暴力但仍然违反了有关法律,因此以乱伦、猥亵以及身体伤害罪判决阿尔道夫入狱。另外原告在警方、审讯庭以及法庭上的陈述前后矛盾,法官因此怀疑原告的可信度,因此采纳了被告律师的辩护对其从轻判决。(完)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