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制订完成
来源:东南网 2011-07-20 编辑:黄水来
多在岛外多为新建房源 此前,厦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公租房的面积、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就提及,厦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不过,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厦门的公租房大多依靠新建房源,而且选址多在岛外。“政府在全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现在岛内确实也没地了。”市国土房产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至于此前提到的“收购已建成项目,如安置房做公租房房源”等设想,依据厦门现状似乎难实现。对此,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安置房大多已经市场化,居住人员成分复杂,用做公租房房源,很难实施统一管理。 一次性装修分住宅和宿舍两类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者大都是家庭户,而公租房由于面向特定人群,在户型设计上区别也很大,不过,都是一次性装修到位。 据介绍,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控制: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 (高层建筑66平方米);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以居室为单位供多人居住的单元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单元内居室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单元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住要舒服,出门搭车也将会便利。厦门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尽量安排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要集中成片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城市综合体,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城市公交全天候到达。此外,还将配套商业用房、食堂、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 另据透露,根据发展需要,公共租赁住房将配备一定的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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