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乱伦案,别忘保护孩子隐私
小清 (化名)从11岁至今,多次遭亲生父亲黄某和姑父郑某的性侵犯。今年,小清交了一个男友,但是禽兽父亲仍然不肯放手继续强奸骚扰。随着小清的报案,这起长达5年的乱伦案终于曝光。4月30日,黄某、郑某被南靖县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见5月3日《海峡导报》)
父亲强奸亲生女儿,这事怎么听起来都觉着恶心,激起公愤自在情理之中。人类固守的道德底线之所以被一再撕破,盖因某些人丧失了起码的伦理纲常。值得忧虑的是,类似乱伦案近年来呈高发态势,有了参照标本,就有不耻之人仿效。
血脉亲情是人类最原始最亲密的至尊感情,将亲生女儿作为泄欲工具,亵渎人类文明,仅以强奸罪论处显然不足以平民愤,必须施以重典,严厉惩处此类禽兽父亲,否则还会有人打亲生女儿的坏主意。在吁求伸张正义同时,笔者有一点建议,即在审理乱伦案时,政法部门能否从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出发,不公开审理此类案件,因为尽管媒体报道用了孩子化名,但小清在当地已然成了“名人”,世俗的“偏见”将伴随其一生,这对孩子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况且此类案件少报或不报,某些“父亲”的“灵感”就不会受到“激发”,如此建议是否可行,还请法官大人明鉴与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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